在他心里我应该是个路人甲吧,因为我脸上的红血丝,显得我多了分敦厚纯朴,少了分时尚美丽。为他,我选择激光去红血丝,完成我的华丽转身。
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子,表面看起来是让人感觉有几分严肃,但是其实我是很喜欢逗人开心。偶尔心情会大起大落,没来由的就会不开心,有时淡定的会让别人觉有点冷。天生的乐天派,很少会有真正生气的时候。更多的时候我只是想逗大家玩,很快就会烟消去散。可是从遇到他的那一刻起,我的心思全变了。我开始介意脸上的红血丝,因为那是让他忽视我的一个很大的因素,他年轻时尚有朝气,他喜欢时尚漂亮的女生。
我找到了医院,和医生说明了情况,他表示我这个算比较轻的,可以不用担心。果然,激光去红血丝,没有疼痛感,但是激光照射在脸上会有蚂蚁爬的感觉,可以接受,有点痒痒的。去掉红血丝后,我的脸庞呈现白皙状态。然后我去逛街,买漂亮的衣服,写美好的情诗。然后,等待着与他相遇。
人们都说摩羯座的女子,不会轻易去爱一个人。可是一旦爱了,便不会轻易去改变。我想我就是这个样子吧!一直都不相信宿命论,可是这一次我信了。是的,一辈子只会爱一个人,而且一辈子都不会忘记。
无论成功或失败,我会永远记住,激光去红血丝,给我表达爱的勇气和资本。